⒈ 称誉唐·颜真卿、宋·范仲淹。
⒈ 称誉 唐 颜真卿、宋 范仲淹。
引宋 王十朋 《寄南安鹿宰》诗:“春秋重復古,二贤还旧祠。”元 孛兰肹 《元一统志·饶州路·古迹》:“二贤堂,堂在 饶州路。二贤, 唐 颜真卿、宋 范仲淹 也。旧志……又云,旧有思贤堂, 王十朋 所建,亦为二贤设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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