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田宅买卖、典当或赠与所办的过户或转移产权手续。
引《文献通考·征榷六》:“乞詔有司应民间交易并令先次过割而后税契,凡进产之家限十日缴连小契……如不先经过割,不许投税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五·官田》:“兑田随即过割,承佃人依数纳租。”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五章一:“凡买置田地,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。”
把当前词语的核心义项、适用语境、常见搭配和词性特点整理成更容易速读的一段摘要,帮助用户先建立整体理解,再继续深入查看完整释义。
围绕当前词条继续延展到近义词、反义词、成语、造句和相关字词,让用户从一个词语自然过渡到更多关联内容,形成连续浏览路径。
把记忆技巧、常见误用、易混辨析和复习建议合并成学习辅助提示,帮助用户在查词结果之后顺手完成理解、记忆与扩展练习。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6 12F 汉语词典与语言工具平台 · 12f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合作/投诉联系QQ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