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F汉语词典网 > 古诗词 > 《三年为刺史二首》全诗原文

三年为刺史二首

三年为刺史二首朗读
拼 原
三年为刺史,无政在人口。
唯向城郡中,题诗十馀首。
惭非甘棠咏,岂有思人不。
三年为刺史,饮冰复食檗。
唯向天竺山,取得两片石。
此抵有千金,无乃伤清白。
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
《三年为刺史二首》的诗词大意

三年为刺史,无政在人口。
只向城郡中,题诗十多首。
惭愧不是甘棠咏,哪有不想人。
三年担任刺史,喝冰又吃檗。
只向天竺山,取得两片石。
这到有千金,无论是伤害清白。
* 以上翻译来自百度翻译(AI)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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